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交通运输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及范围

(一)公开主体

成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成县交通运输局及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公开原则

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7.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主动公开

(一)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公开以下信息:

1.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工作分工及主要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2.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3.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本局制定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

4.交通运输综合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5.交通运输年度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局务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6.非涉密的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督办事项。

7.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本单位人事任免信息。

(二)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各股室股室、局属各单位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

1.各股室、相关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及实施情况。

4.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情况。

5.交通运输相关价格制定、发布及监督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

6.大额财政、采购项目及重要办公经费支出情况。

7.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

8.交通建设征地拆迁信息。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0.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11.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如下载体:“成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成县交通运输局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gscx.gov.cn/zfxxgk/public/column/32128326?type=4&action=list&nav=3 ) ;微信公众号等其余公开方式。交通运输系统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交通运输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电话:0939-3213407

传真:0939-3203993

电子邮箱:cxjtysj2024@163.com

地址: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和平东路

邮编:742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本单位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交通运输信息,并填写《申请表》。(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陇南交通信息”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时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机构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照国家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未依法履行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监察局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3213070

传真号码:0939-3213556

邮    箱:cxzfb2011@163.com

通信地址:陇南市成县成县城关镇西大街商务中心六楼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4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