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2-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号:
称: 成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奖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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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奖补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时间:2026-02-28 09:18责任编辑: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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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奖补实施方案

为鼓励引导脱贫人口特别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多方位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全县有产业发展需求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部分已脱贫户和低收入户、零彩礼和低彩礼农户。优先保障监测对象、零彩礼和低彩礼农户,其次奖补重点已脱贫户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低收入群体。

二、发展重点及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以户为单位,鼓励其按照本方案中所奖补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发展,其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一)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合理布局庭院生活区与种植区,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和农户的撂荒地、空闲场地、地埂等地块,重点发展蔬菜瓜果、林木花卉、经济林果、园艺盆栽等特色作物,因地制宜种植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经济林果等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对发展蔬菜、中药材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8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元;栽植经济林果10株以上的,每株奖补8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元;发展食用菌200(含)袋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0元。

(二)发展庭院特色养殖。利用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选择适合庭院养殖的特色畜禽优良品种,当年新发展鸡、鸭、鹅等小家禽,每只奖补2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元;羊、猪养殖,每只(头)奖补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在庭院特色养殖上,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改善庭院养殖条件,做到圈舍通风透气、采光良好,人畜分离、畜禽分养,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动物防疫,推动庭院养殖融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

(三)发展庭院特色手工。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特色产品,奖补有条件的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作坊,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馒头、面条、糕点、凉粉、面皮、豆腐、粉条、醋等)加工制作;传承创新乡村传统工艺,支持发展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加工,挖掘发展刺绣、草编、剪纸、砖雕、鞋垫、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培育乡村工匠,创响“土字号”乡村特色品牌。依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和认定一批特色鲜明、具备一定市场前景、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引导文化创意公司、民间手工艺人等领办或创办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开发一批乡村特色文创产品。新发展加工草编、刺绣、缝纫、剪纸、鞋垫、凉鞋、布鞋、泥娃娃等手工艺品,达到经营条件,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每户奖补1000元。

(四)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指导农户依托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促进农文旅融合,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积极引导城镇居民到乡村消费,把农村庭院变成城市居民的小菜园、后花园、微农场,满足定制化、个性化、差别化服务需求,将乡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产业发展优势。利用自有庭院新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达到经营或生产条件的,每户奖补1000元。

(五)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指导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卖部)、小餐饮(小吃)、小菜店(摊)、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为村民提供便利,增加农户经营收入。已取得经营许可证,当年新开办小超市、小卖部、小吃点(摊)、小菜店(摊)的,每户奖补1000元。对当年取得相关证照的磨坊(面粉)、油坊、醋坊、豆腐坊等农产品加工类的小作坊,每户奖补1000元。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媒体发布、入户宣传、张贴标语等广泛宣传,引导农户依托奖补政策发展庭院经济。

(二)组织实施。对有能力有意愿发展庭院经济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谋划庭院经济发展项目,符合条件的由镇村两级可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各类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庭院经济项目给予奖补,农户种植、养殖均可同时申请奖补,但每户叠加奖补不超过1000元。

1.资金调剂。奖补资金直接调剂到乡镇(资金分解详见附表),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直接兑付农户社保卡。

2.奖补方式。本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做好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技术指导服务,乡镇是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主体,各乡镇是本辖区奖补资金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负总责,坚决杜绝“重申报、轻管理”“一发了之、一奖了之”的粗放监管模式。村委会应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辖区内农户奖补资金的申报初审、资格核实、使用监督、落地协调及信息反馈等工作。按照“先发展、后奖补”的方式,对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一次性兑付奖补扶持资金,也可以采取“发展一批、验收一批和兑付一批”的方式分批次进行奖补扶持。

(三)检查验收。由符合庭院经济发展条件的农户自主申请,属地村委会初审验收、乡镇复核认定,并经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乡镇负责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跟进庭院经济发展户,开展技术指导,让农户全面掌握种养业技能,切实发挥庭院经济成效。

(四)档案管理。镇村两级要做好庭院经济档案管理工作,留存发展庭院经济户的项目资料,确保项目实施真实准确。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应及时将本乡镇庭院经济发展户汇总表、兑付资金流水清单、镇村公示资料和发展成效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存。


附件:1.成县2026年庭院经济培育户奖补资金一览表.docx

      2.成县2026年发展庭院经济户验收汇总表.docx

      3.成县2026年   乡(镇)发展庭院经济验收记录表.docx



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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