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召开成县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公告

来源: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成县发改局| 日期:2026-05-14 10:45| 阅读: |字号:【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及《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局拟于2026年529日组织召开成县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29日(星期)上午9: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发布延期公告)。

二、听证会地点

成县商务中心三楼350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及方案要点

(一)听证会事项

成县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定价方案。

(二)制定价格依据及理由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及《成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成政办发2024〕9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开展定调价工作。

2.定(调)价理由:目前执行的原成县物价局《关于对我县城区(城关镇、抛沙镇、陈院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成物价发)〔2016〕30号文件已过期失效(满五年)。城区人口增加,经营业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环卫运营成本增加。

(三)方案要点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并参照周边市(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费标准现拟定以下方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培训机构等单独设立的餐厅食堂,按1.00元/㎡/月收取(其中: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单独设立的餐厅食堂,餐厨垃圾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

四、参会人员

(一)听证人(3人)

朱晓春  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听证会主持人)

马文君  成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股长

冯丽萍  成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干部

(二)听证会参加人(27人)

1.消费者(含餐饮业)11人

李海燕(甘肃水月庐餐饮有限公司)

张宏斌(西狭国际酒店)

田小荣(成县市管办)

马万波(成县市管办)

冯雯雯(成州国际大酒店)

 超(成县中医院)

孙炳祥(成州中学)

徐文斌(成县一中)

朱和礼(码头故事)

 潇(同谷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马文兵(舌尖尖牛肉面馆)

2.人大代表(1人)

3.政协委员(1人)

4.经营者(2人)

包马斌(成县城市管理局)

许永波(成县城市管理局)

5.省(市)驻成单位、县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代表(9人)

陇南师范学院(1人)

县委办(1人)

政府办(1人)

成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人)

成县城关镇人民政府(1人)

成县住建局(1人)

成县财政局(1人)

成县司法局(1人)

成县市场监管局(1人)

6.相关领域专家(1人)

王翠云(法律顾问)

7.居民社区(2人)

董圆圆(东街社区)

 萌(西街社区)

(三)新闻媒体(1家)

成县融媒体中心

(四)旁听人员(3人)

1.邓  尧(职工)

2.魏久超(职工)

3.王建强(居民)

 

特此公告

 

 

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