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
成县总林长令
第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全县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认真做好陇南市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陇南市总林长令第1号)要求,结合成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防火责任。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8311”工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体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常态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措施,形成全域覆盖、全程管控、全员参与的防火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
二、强化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短信、抖音等线上和宣传车、乡村大喇叭、宣传横幅标语等线下方式,深入乡镇、村组、集市、学校、企业、田间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野外火源管理和避险自救、扑火知识。提倡和引导广大群众更新观念,用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文明祭祀,努力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观念。通过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浓厚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坚持“疏堵结合、重点防控”的原则,紧盯春耕生产、清明祭扫、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全面加强重点林区、林区边界和林缘线野外用火行为的管控,禁止烧地边杂草、烧秸秆垃圾、野炊烧烤、点香烧纸、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草管员的职能作用,对重点乡镇、国有林场、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高的区域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实行严密巡护,设立防火检查站点,严格执行“防火码”扫码登记制度,严防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扎实推进“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的村庄、学校、寺庙、企业、易燃易爆站库、施工工地、旅游景区、坟墓区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销号整治,及时清除沿途、周边或下方的枯枝、落叶、杂草等可(助)燃物,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对重点人群监督管理,做到逐个登记造册,更新建立痴、呆、傻、聋哑、孤寡“五类”人群清单,明确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和措施。
五、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火情。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加强扑火应急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训练、任务、机具、指挥”五落实,增强森林草原火灾控制能力。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立即启动预案,科学、安全、快速、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情。积极完善森林草原防火通道、预警监测系统、管护站点、宣传碑(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火灾案件查处。建立“林长令+督查+通报+整改”闭环管理体系,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问题,采用向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和责任单位发整改通知书、警示函和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森林草原火警、火情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问责一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险,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报警。
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