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信时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写信须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能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要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3、来信字数不超过400个字符。
4、收到网民信件后,一般性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较为复杂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受理单位
请选择受理单位(必填)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县人民政府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县民政局 成县司法局 成县财政局 成县水务局 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县教育局 成县公安局 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县交通运输局 成县统计局 成县审计局 县乡村振兴局 成县医疗保障局 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县科学技术局 成县商务局 县金融办 县税务局 成县应急管理局 成县卫生健康局 成县自然资源局 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成县农业农村局 成县林业和草原局 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成县招商引资局 县志办 成县城市管理局 苏元镇 沙坝镇 店村镇 抛沙镇 鸡峰镇 红川镇 索池镇 镡河乡 小川镇 二郎乡 黄陈镇 黄渚镇 城关镇 王磨镇 陈院镇 纸坊镇 宋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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